今年5月15日,备受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案一审宣判,受害人周岩获赔172万多元。目前,这起案件又有了新进展。因认为一审民事判决赔偿金额不合理,周岩提起了上诉。据了解,本案二审将于2015年11月26日09:00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11年9月17日,因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周岩惨遭同学陶某坤毒手。当天18时许,陶某坤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岩家中,在周岩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随后,陶某坤打开雪碧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经法医鉴定: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而周岩的伤残等级,也被综合评定为五级。
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2015年2月4日,该案民事赔偿案在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鉴于治疗等费用的增加,周岩及家人当场将精神抚慰金提高至150万元,总索赔金额达到467万余元。
2015年5月15日,该案民事赔偿案一审宣判,受害人周岩获赔172万多元。
(合肥晚报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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