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向情妇出具的保证书。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向情妇出具的保证书。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 鲁千国)今天(11月25日)上午,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向情妇出具的7份保证书在网上热传,其中部分承诺按时离婚的保证书文末还加盖了法院公章。今天中午,丰县人民法院就此事回应称,丰县纪委已在昨天下午开始调查此事,法院党组昨天也作出了暂停黄涛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
据媒体报道,黄涛共向情妇开具了7份保证书,3份加盖公章,另有2份按有指印,其余2份只有签名。
最早的一份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保证书中承诺:“我保证以后不再惹你生气,我应该好好的对待你,我非常爱你,心心相印,永不变心,海枯石烂。”文末落款处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最近的一份保证书写于今年4月16日,内文称:“我们俩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责任全在我,我决定2015年五一节后办理离婚事宜,这是我内心想法。”
除此外,女方还向媒体提供了黄涛打的20万元借条、两人的婚纱照和保证录像等证据,并称自己系遭到黄涛强暴,最后才走到一起,但对方迟迟没有兑现婚约。
黄涛接受山东商报采访时称,自己与女方系跳舞结识,但并非强暴,而是对方约他到家中,“说请教法律方面的事”,遭对方调戏并发生性关系。此后因为害怕单位和家属知道此事,他开始写保证书安抚“才貌都不出众”的对方。
对于保证书加盖公章,黄涛表示,“作为庭长,有次拿着公章做报表,写完了之后她偷盖的。”并称印象中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只有一份。而婚纱照也是被骗去拍摄的,至于20万元借条,黄涛直言是被胁迫的。“我跟她能有什么感情?”
据江苏地方媒体报道,江苏省高院去年曾评选表彰了40名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在列。
今天中午,丰县人民法院就此事回应称,昨天上午,我院法官黄涛就其违纪情况向院领导报告并作出书面检查,法院党组当日中午立即召开党组会,作出对其暂停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并向丰县纪委作了报告,丰县纪委已于昨天下午开始对事件进行调查。
法院方面表示,将根据丰县纪委的调查结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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