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讯
湖北能源局近日发文调整全省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取消6家企业168MW光伏备案指标。其中,阳光电源(300274)旗下枣阳新市40MWp地面光伏电站也被取消指标资格。
11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文称,根据《湖北省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评优结果公示》、《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鄂能新能[2015]19号)要求,湖北省能源局对24个纳入2015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综合检查情况,决定对2015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进行调整。因受林地指标限制、企业投资实力等影响,全省24个纳入2015年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的项目普遍推进缓慢,项目开工率和实施进度达不到国家和湖北省省的进度要求.。截止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未正式开工建设。
此次,对因项目单位自身原因未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取消其纳入2015年规模指标资格,取消6家企业168MW光伏备案指标。分别是武汉曰新大冶灵乡(一期)30MWp地面光伏电站;襄阳耀辉襄州朱集18MWp农业大棚光伏电站;中电电气团风上巴河40MWp地面光伏电站;中长电力仙桃通海口10MWp生态农业光伏电站;阳光电源枣阳新市40MWp地面光伏电站;追曰电气南漳九集30MWp地面光伏电站。
同时,根据市州审查申报和项目单位的书面承诺(承诺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决定增补军广南漳肖堰20MW太阳能光伏电站等6个项目纳入2015年规模指标。其中,按照滚动替补原则,从上半年评优的16个备选项目中替补军广南漳肖堰2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青岛昌盛仙桃彭杨20MW农业大棚光伏电站2个项目纳入2015年规模指标(其余14个备选项目,经征求市州和项目业主意见,因项目不具备建设条件,不纳入替补范围);另外,从评优项目之外,优选建设条件较好的清源科技京山永兴50MWp地面光伏电站、协鑫江陵三湖10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追日电气襄州龙王30MWp农业大棚光伏电站、漳河新能源荆门漳河水光互补10MWp光伏电站及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等4个项目纳入2015年规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