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申某红伙同其丈夫邹某某,针对周边亲朋“有存款、想投资、易受骗”的心理,承诺以月息3分到1角5不等,按月结息、定期归还本金为诱饵,实施集资诈骗。
2015年4月,部分债主前来结息时,发现申某红不见踪影,其供职于城区某单位的职工邹某某也多日未到单位上班,不得已结伴前来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侦查发现,现年50周岁的城区居民申某红,原本在城区十字街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鞋类产品,生意红火、收入可观。其丈夫邹某某在城区一家单位上班,按理说,小日子也还过得滋润。2011年底,同街一品牌鞋店老板因个人原因,拟出让该品牌的经营权。
申某红自恃商业头脑过人,在与丈夫简单合计后,试图收购该品牌鞋店,但其手头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申某红认为商机不可错过,遂找到几个娘家亲戚,借款近30万元,成功将品牌鞋店收归自己名下。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生意迟迟不见起色,店铺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另一方面,还得按期归还亲友本息。
为了保全自己的“声誉”,不想被他人认为自己“失信”,在一名借款人的介绍下,申某红从白某手中借得20万元,表面上让自己暂时走出窘境。同时,申某红却陷入了另外一个怪圈:不断借钱、拆东补西、债台高筑。
期间,为了取得他人信任,维持自己的资金链,申某红以生意周转、工程建设等幌子,源源不断地向担保公司、个人借款,用于归还利息及个人消费,为了显示身份,她花掉近30万元,给自己和丈夫购买人身保险,还耗资20余万元,购买一台轿车和一台商务车,以作家用。
据介绍,2015年年初,由于资金缺口巨大,申某红无法偿还多数债权人的债务,其经营的鞋店多次被他人干扰,不能正常经营。4月初,迫于各方压力,申某红夫妇二人先后逃离务川。
务川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经细致查证,搜集到案件关键线索,于6月23日对犯罪嫌疑人申某红、邹某某二人启动网上追逃程序。8月25日,犯罪嫌疑人邹某某被彭水警方抓获,9月4日,身无分文、走投无路的犯罪嫌疑人申某红到务川警方投案自首。令人唏嘘不已的是,申、邹二人到案后,其开设的15个银行账户所剩余额合计不足400元人民币。
因涉嫌集资诈骗罪,经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申某红、邹某某二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日前,该案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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