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张某和妻子于2011年领取结婚证。其后,丈母娘向其索要10万元礼金和8000元的“改口费”。因为凑不齐礼金,两人迟迟没有举行婚礼。2012年4月,张某通过街边小广告联系他人,为其制作了一本面额为10.8万元的中国银行存折,并交给妻子,两人随后顺利地举办了婚礼。
2015年5月,妻子前往银行准备把这笔钱取出,竟因存折在银行系统内没有记录而露馅。银行工作人员一眼就识破了假存折并立刻报案。当日,张某经电话通知至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庭审中,张某坦言,自己也是心存侥幸,觉得钱始终要补给妻子的,就没把存折的事情告诉妻子,但没料到,还没等到自己凑够钱,就被发现了。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伪造银行存折,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张某系自首等,采纳公诉机关关于对张某可适用缓刑的建议。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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