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静)22年前发生在海南的一桩杀人焚尸案目前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昨日,“陈满案”申诉代理人透露,再审法院已通知将召开庭前会议,本案再审开庭或指日可待。
昨日,该案申诉代理人王万琼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浙江省高院的法官昨日已致电另一位申诉代理人易延友,通知该案将于近期召开庭前会议,具体时间看双方协调情况,确定后会发书面通知。而庭前会议即为开庭作准备。
卷宗资料显示,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一处住宅起火,消防员灭火时发现一具尸体。警方勘查发现,厨房煤气罐被人搬至卧室门口点燃,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遗体也被严重烧焦。
办案人员在死者身上发现陈满的工作证,且经调查发现,陈满与死者钟某曾住在一起,后因经济纠纷搬走,遂将陈满列为这起杀人焚尸案的重要嫌疑人。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2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租住期间,因未交房租与钟某发生矛盾,钟某声称要告发陈满私刻公章等违法行为并要其搬走,陈满遂起歹念。当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满拿菜刀朝钟某连砍数刀致其死亡。后陈满将煤气罐搬到钟某卧室门口并点燃。
海口中院认定,陈满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其死缓。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服刑16年来,陈满坚持喊冤,他的父母也认为此案存在诸多悬疑,多年来向各级政法机关申诉。
2014年6月12日,最高检向海南方面发函,调阅陈满案的相关资料。今年2月10日,最高检决定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称海南高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据媒体报道,最高检在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上表明意见:原审判决、裁定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定陈满具有作案时间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同时,作为定罪主要证据的陈满的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存在疑问,有罪供述的某些情节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原审裁判据此认定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陈满的申诉代理人王万琼律师表示,在她印象中,最高检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直接向最高法抗诉的案例比较罕见,此举体现了最高检的担当。
今年4月,最高法发布消息称,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至昨日,该案再审终有新进展。对这一消息,王万琼在电话中难掩激动。就在前一天,她还同陈满母亲通过电话。老人家80多岁了,在电话中倾诉,由于忧思儿子案情,近日晚上常失眠。他们期待再审尽早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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