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2年初,《简阳市公安局治理“庸懒散”问责办法》(以下简称:《问责办法》)出台,对政令不通、警令不通的26种情形进行明确,并确定了10条问责措施。这些情形中包括“在执法执勤中不作为、乱作为”、“有警不接,出警迟缓”、“工作时间打牌、炒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工作中使用语言不规范、不文明”等。
根据每一种问责情形的严重程度设置了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十种处理方式,每一种方式都对应了相应的分值,如书面检查扣1分,诫勉谈话扣2分,党内严重警告扣3分,被采取禁闭措施扣5分,被开除党籍一次性扣12分。每年会对上一年的分数进行清理,并存档,2年内无心过错,且没记满12分者,记分清零,2年内警察因过错记满12分,经公安局党委研究认定后,移交市纪委、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予以调离公安系统、辞退或开除。2012年底,时任经侦大队某领导带几名同事工作期间开警车到外地旅游,“被查实后,该干部当即扣5分被免职,同时被调到一个派出所从事普通民警工作,其他几名民警也全部扣分。
截至目前,简阳市公安局根据《过错记分管理办法》,共清调出公安队伍2人,辞退3人,开除1人。简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刘福能说,扣分直接和民警绩效与晋升挂钩,被扣分民警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也一律不得晋升。《办法》可以对民警起到警醒作用,激活他们的存在感和使命感,解决了“庸懒散”的顽症,群众投诉也基本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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