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绘衣购买了一张今年7月30日由杭州东到昆明的K739次列车的硬卧票,票价487.5元。在进站乘车过程中,她不慎遗失了火车票。在检票口,铁路工作人员出于人性化考虑,对陈绘衣暂予放行,后依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向其收取了487.5元补票款及5元手续费。
陈绘衣认为,铁路系统留有乘客的购票信息,因车票遗失而要求补办的做法并不合理。到昆明站后,陈绘衣试图退票,但遭到铁路工作人员的拒绝,遂起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补票款及手续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27日,昆明铁路局同陈绘衣达成调解协议,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昆明铁路局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基于个案考虑,向陈绘衣退还补票款487.5元,并进行了履行。案件受理费50元,调解减半收取25元,由双方各自负担一半。
铁路部门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致力于继续完善和优化火车票实名制,积极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未来将加强调研,加快推动相关环节的优化。
作者:陈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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