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6名被告人出于让走私车辆躲避执法检查、获取高额利益的目的,在明知高速公路正在使用的情况下,仍私自拆下高速公路防撞护栏,打破高速公路的封闭性。
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23日,被告人梁某等人前往钦东高速61KM+300M处,除填补走私便道外,还帮搬煤气罐、氧割机到高速路旁给同案人切割高速公路护栏,作案后逃离现场;5月27日,被告人吴某等3人驾车前往钦东高速往东兴方向61KM+500M处,利用准备好的锤子、扳手、凿子等工具将高速公路护栏拆卸,随后驾车逃离现场;6月25日,被告人陈某等人在钦东高速60KM+500M处破坏高速公路护栏,后被民警抓获。
东兴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龙剑说:“在高速公路私开道口,让走私便道接入高速公路,行人、车辆可以随意进入正在使用中的高速公路,足以使对向高速驶来的车辆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这6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有财产,更严重危害到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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