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孙军)男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示假驾驶证,试图蒙混过关,不料被交警当场识破。前晚,该男子胡某被青山区交通大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罚款6000元的处罚。
11月24日晚10时30分,青山区建设三路和旅大街交会路口发生一起大型客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青山交通大队民警经勘查事故现场,认定大型客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在检查该车驾驶员胡某证件时,交警发现其驾驶证有伪造嫌疑。经进一步查证,原来胡某的驾驶证早在2010年11月30日,就因到期未换证被注销。
胡某交代,其曾在1998年考取过A1A2类驾驶证,但2010年到期后没有及时换证,且多次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未通过,导致驾驶证信息一直处于注销状态。为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他铤而走险,私自找人伪造了一本自己身份信息的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青山交管部门对胡某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3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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