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02日讯
12月2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我国音乐产业综合体系建设,加强对音乐产业及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的引导。
《意见》提出,大力推动民族原创音乐作品的生产和出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企业,“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其中,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实现产值1000亿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推进音乐产业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优秀国产原创音乐作品出版。实施精品战略,推动原创和现实音乐题材创作。
二是激发音乐创作生产活力。调动音乐创作生产积极性,培育一批专、精、特中小型音乐制作企业。
三是培育大型音乐集团公司。培育2-3家以音乐内容开发生产为核心,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双超50亿元,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音乐集团公司,鼓励和支持音乐企业上市融资。
四是加快音乐与科技融合发展。实现传统音乐产业技术进步、融合创新、业态升级,鼓励音乐企业与通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进行全方位合作。
五是推进音乐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音乐企业和技术公司积极参与音乐产品、数字音乐等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推进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广泛应用,积极制定中国有声文献数字化修复与典藏标准。
六是搭建大型专业音乐平台。统筹规划音乐产业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性的音乐数据统计平台、音乐版权交易及监管平台建设,鼓励建设大型、权威的音乐信息服务和交流平台、音乐生产制作平台等。
七是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建立完善音乐产业国际合作机制,支持音乐企业引进海外高端音乐人才、特色音乐项目和先进商业模式。
八是推动中国音乐走出去。充分利用国际展会,进一步加大音乐图书、音乐作品实物出口和版权输出力度。
九是实施音乐人才培养计划。鼓励音乐企业与音乐院校密切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十是推进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音乐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把基地培育成为音乐创作和音乐人才汇聚的孵化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助推器。
《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四方面措施,保障音乐产业发展。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持中华老唱片数字资源库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实施少数民族音乐保护出版工程。二是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音乐项目进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三是推动行业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音乐产业项目落地,组织相关音乐赛事,设立和管理音乐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引导音乐企业坚守职业道德,担当社会责任。四是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完善反盗版举报和查处奖励机制,强化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