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姜伟超、齐雷杰)河北省一所民办学校近日因违规加收取暖费,引发学生不满。虽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已紧急叫停,并勒令该校退还所收费用,但遏制这种违规收费的冲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无疑更有意义。
此次涉事的河北廊坊市固安县英才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去年在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背景下拆除燃煤锅炉,安装了中央空调。由于冬季取暖额外产生电费,该学校“经核算”,将取暖电费平摊到每名学生头上。费用增加了,就向学生增加收费,乍看合情合理,但实际上与“车行半途加票钱”的做法无异,反映出一些民办学校在办学中收费的随意性。
教育部等五部门2014年出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在详细列明的可收取项目中,并不包括取暖费。河北省2012年出台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没有将取暖费列入收费项目。固安县该校的收费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收费相关规定。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多次出台措施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花大力气从机制体制改革、产权明晰、改善办学条件等各方面予以推动,并出台多个文件对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予以规范。但是,一些民办学校违规收费、欺骗式招生、退费风波等乱象,仍然时常发生。
种种乱象背后,既有民办学校办学成本增加等客观因素,也有民办学校“企业化”、投资人过于追求“回报率”的因素。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城镇化快速推进及公众教育多样性的需求加大,社会对优质民办教育的渴求越来越大。只有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管,特别是遏制其违规收费的随意和冲动,才能保证民办学校依法办校、依法治校,真正做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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