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对辖区监狱服刑人员宣传稿件计分考核工作进行专项检察,发现5起服刑人员抄袭稿件骗取奖励的违法行为后,建议监狱撤销5名服刑人员用违法行为骗取的奖励,均被监狱采纳。
专项检察中,该院派驻监狱检察室通过比对罪犯中稿稿件、核查服刑人员中稿奖分、审核服刑人员奖分审批程序等方式,采取谈话询问、实地调查等形式,对服刑人员在刊物上的中稿稿件进行集中梳理,对服刑人员中稿奖分获取奖励情况进行专项检察。
通过检察,检察官发现服刑人员王某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抄袭稿件6篇,骗取奖分6分,在2014年底被评为优秀写稿员并获得奖分1.5分,以此为基础还获得了1个记功行政奖励。服刑人员周某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抄袭稿件5篇,骗取奖分7分,在2014年底被评为优秀写稿员,获得奖分1.5分,并以此为基础获得1个表扬行政奖励。服刑人员柳某在2014年期间抄袭稿件1篇,骗取奖分0.5分。服刑人员谯某在2014年期间抄袭稿件1篇,骗取奖分0.5分,并以此为基础获得1个嘉奖。服刑人员严某在2014年期间抄袭稿件7篇,共骗取奖分4分,并以此为基础获得1个表扬行政奖励。
驻狱检察官认为,服刑人员王某、周某等人在服刑期间为获取奖励而抄袭他人文章,严重损害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为此,检察官将专项检察中发现的此类问题予以上报,城郊地区检察院依法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监狱对5名服刑人员用抄袭他人文章手段获得的奖励依法予以撤销。监狱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撤销了服刑人员王某、周某等人的奖励。
同时,该院在专项检察中发现监狱计分考核存在部分中稿文章奖励标准不一致、部分计分考核事项原始记录缺失、个别奖励记载不准确等问题。对此,该院向监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监狱加强对负责计分考核民警的培训,规范罪犯计分考核管理工作,保证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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