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卫城蓝域晴天小区已建成7年的围墙倒塌。滇池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经规划部门认定,围墙是超红线建盖,属违法建筑。小区97名业主认为滇池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违法执法的情况,联名将其告上法庭。昨天上午9点,此案在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
争议一:
小区围墙是否属于违建
小区业主代表李玲介绍,2015年1月19日上午8点左右,小区围墙被强行拆除后,整个小区与相邻的一楼盘项目施工工地连成一片,外人能随意进出小区,小区多名业主家曾被盗。“围墙被拆后,小区有一天晚上7户被盗。”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认为,2008年滇池卫城蓝域晴天小区建成后,经政府规划、国土、住建等各级部门验收合格,小区各项设施包括被拆除的围墙都已经通过相关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的验收,并颁发了相应的房产证、土地证予以确认,如果被拆围墙属于违法建筑,当时就不可能通过验收。
且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围墙已经使用7年,因此不应该再给予行政处罚,更不能强行拆除。滇池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行拆除小区围墙,存在违法执法的情况。请求法院判令其行为违法,并将所拆围墙恢复原状。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该围墙经规划部门认定,确认围墙所在土地部分为滇池卫城蓝域晴天小区开发商超越土地证范围建设,度假区综合执法局随后才对小区开发商进行了处罚,对此,小区开发商已缴纳了罚款,已经承认其围墙属于违法建筑。
本案第三人——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对围墙的合法性的质证和原告一致。
争议二:
围墙到底是谁拆的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就围墙是谁拆的进行争辩。原告代理律师出示了相关事发时的现场照片,证明围墙被拆时被告一方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围墙确为被告方所拆。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有工作人员在场并不能证明就是被告所为,在被告准备对围墙进行强拆时,与围墙一墙之隔的楼盘项目部在对土地进行平整时导致围墙倒塌。对于围墙的拆除,该项目部已经进行了确认。
之后,原告代理律师又出具了一份上访时接待人员就此事所作说明的一段录音,录音内容大致为:“是城管局派人拆除的围墙。”对此,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该录音的中的接待人员为信访工作人员,其所说的内容不能代表被告一方的陈述,该录音证据对本案无关联性,真实性存疑。
法院将择日宣判。(都市时报 记者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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