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沪深交易所联合中金所拟在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及股指期货市场引入熔断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指数,设定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双边均熔断。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15分钟;在14:45以后触发5%熔断阈值或任意时段触发7%的熔断阈值时,将暂停交易直至收市。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
熔断机制又称为断路器,起源于美国证券市场,是对1987年10月美国股市大崩溃进行研究的布雷迪报告中提出的名词,意指当股市波动超越预先设置标准时所必须采取的交易中断或暂停措施。它是在整个市场出现恐慌时,防止市场非理性的大幅度下跌、维护市场的相对稳定的稳定机制之一。目前,纽交所、纳斯达克、东京交易所与韩国交易所等均拥有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能够成为股票市场的安全阀主要基于三种效应:即价格稳定效应、情绪冷却效应和降低违约风险效应。价格稳定效应可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将价格波动维持在一定程度内,抑制市场上的过度投机,是一种以较低成本控制投资者风险、降低不确定性及波动性的方法。而情绪冷却效应有助于信息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充分扩散和吸收,降低了信息不均衡和价格变化的不确定性,使投资者过度反应的情绪得以冷静,从而防止股票市场持续暴跌。违约降低效应可以促使在股票组合价格变动急剧下跌时,交易者有更充足时间进行补仓或者其他平仓操作,可以大大降低因踩踏而引发的流动性危机,进而降低交易者违约风险。
以1987年美国股灾为例,当时由于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与趋于一致的程序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