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赵某冒充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以恋爱、结婚为手段骗取女子王某信任,编造各种理由诈骗其人民币10万元。近日,密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不满30岁的赵某案发前是密云某家政公司员工,2007年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2年底,赵某通过QQ聊天的方式结识了丧偶的中年女子王某。赵某谎称自己单身,在国家信访局工作,且与对方年龄相仿,以谈恋爱并承诺结婚等方式骗取了王某的信任。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间,赵某以出差修车、购置二手车辆等理由,先后骗取了王某10万元。随后,无法自圆其说的赵某玩起了失踪,王某才发觉自己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赵某退还王某10万元,王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赵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赵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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