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薛望)驾校校长收高额保过费后,却将办理的假证发给学员。该校长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兴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彭某在兴平市赵村镇某村开设驾校,并任校长。他先后收取部分学员报名费和高额保过费,承诺办理驾驶证。
今年1月份,学员多次向驾校追要驾驶证,彭某便想到用假驾驶证来应付。于是,他拨打街道上张贴的办理假证电话,先后让对方伪造6名学员的C1驾驶证,并将伪造好的驾驶证发给6人。
彭某发给张某某等人的假驾驶证没有照片、没有塑封、信息不全,引起学员的警惕。学员向公安机关核实时,在公安网上并没有查到他们的信息,于是打电话给彭某。然而,彭某在明知办的是假证的情况下,以驾驶证还没来得及上网来搪塞,并收回假驾驶证,予以销毁。拿到问题驾驶证的学员报案后,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彭某为牟取利益,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彭某有期徒刑7个月。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