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 来源:大连专员办
为贯彻全国财政纪检监察工作培训班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连专员办通过强化机关纪委四项职责、纪检工作八项措施,使机关纪委与内控办共同发挥作用,织就更为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网,防微杜渐,切实保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完善机构设置,夯实组织基础
进一步完善大连专员办机关纪委工作机构设置,设一名兼职纪委书记与两名兼职纪委委员,在纪检组长领导下,专门负责专员办职责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专员办内部,机关纪委成为与内控办发挥同等作用的重要的廉政监督机构。
二、明确纪检职责,“两翼”并行发挥作用
办内明确机关纪委的四项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大连专员办廉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考评;二是在纪检组长领导下,负责查办专员办职责范围的相关案件;三是负责受理、查处专员办内外群众的举报;四是协助大连市纪委联合办案等。同时明确了机关纪委与内控办的关系,即:对口关系上,纪委对驻部纪检组和部巡视办负责,内控办对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作用定位上,纪委侧重于对各类管理及业务工作进行廉政约束,内控办侧重于对各项工作的流程、责任与风险进行把控。这两个机构相当于纪检组长的两翼,从不同方面在从严治党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纪检职能落地
为进一步支持纪检组长工作,保证纪检监察职能的有效发挥,大连专员办确立了八项措施,促进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具体包括:一是对三项重要工作(重要业务、干部问题、大额经费支出)纪检组长拥有一票否决权;二是专员办受理的副处级以下纪检案件,由纪检组长提出查处意见;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配合纪检组长做好工作;四是在办内业务与行政管理上,建立起“五书一员一约谈”制度:即廉政责任书、禁止性规定通知书、廉政反馈书、外出工作纪律报告书(表)、廉政报告书,以及设立廉政监督员、开展廉政约谈,上述工作由机关纪委督办落实,形成更为严格与常态化的廉政监督机制;五是将纪检内审嵌入内控流程:所有检查、审核工作以及大额资金支出,在处理和复核环节,制度性嵌入内审,由纪检组长牵头组织,机关纪委负责实施;六是加强节假日的廉政提醒和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拧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开关”;七是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及时做好总结与新一年廉政、纪检有关工作的部署;八是结合实际、积极沟通,逐步建立起与大连市纪委的业务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察合力,共同维护党纪尊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