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10日电(记者沈翀)湖北省保监局近日通报,将从本月18日起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后,赔款次数对保费影响将大幅增加,如果一辆家庭自用轿车连续3年未出险,最低可享受0.43折优惠。
湖北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关劲松介绍,18日起购买车险的车主将使用新商业车险条款。新条款的变化在于,增加了暴雪、冰凌、沙尘暴等保险责任,将原有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内容进行了删减,比如第三者责任险中删除了“对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亡”等责任免除。同时还将原有的38个附加险修改成11个附加险。
改革后,投保人的直接感受是车险价格浮动将大幅增加。平安产险湖北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熊玲介绍,改革后,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范围从0.7—1.3调整到0.6到2。这意味着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赔款次数少的车辆将享受更低的折扣,而次数多的车辆则将付出更高的保费。
熊玲介绍,过去保费上浮30%封顶,改革后一年赔款3次,下一年度保费即会上浮30%,如果出险5次,考虑到渠道费用等,保费最高将上浮160%。
据悉,下一步监管部门还将引导相关保险公司提升自主定价能力,对不同风险水平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厘定不同的商业车险费率,开发特色车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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