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从明年起,各旅行社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1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通过“精确控制购物时间”,来规范旅行社组织的各种购物行为。
参团旅游购物次数太多、时间太长,一直广为消费者诟病。云南旅发委的这一新规发布后,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新规对规范旅游秩序有所帮助;但是也有不少网友担心这一措施指标不治本:规定了购物次数和时长,反而可能成为“旅游强制购物”的“授权书”!
云南对旅游购物“限时限次”,您认为能否根治强制购物的乱象?平衡游客、旅行社和商家等各方利益,您又有哪些建议?
纵观网友们的评论,绝大多数人不赞同出台硬性的标准。
微博网友@一片光明在眼前:旅游就是旅游,是否购物是游客的自由。为什么一定要规定游客购物时间和次数呢?难道旅行社离开游客购物就不能生存了吗?希望旅行社要改变靠游客购物拿提成的的老套做法,做游客的真正组织者和依靠者。
微信好友“真情无价”:八月份去了云南八日游…好地方…购物两个玉石店,两个银器店,一个茶叶店,一个药店,还有西双版纳私人家的银器店…购物太多了吧,给游客的好心情大打折扣…虽然没被太强迫购物,但导游也有强的那么个意思…明年虽然改制一次购物,我想游客会被导游更强治购物了吧……希望云南政府好好整治和监督旅游业…来云南的人才会更多……
也有部分网友建议,如果需要有购物项目,那就在合同里写出来,没必要藏着掖着。
微博网友@风的9零:我觉得此种措施效果可能不大,可能成为旅行社强制购物的依据。最好是旅行社在发布旅行线路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游客本次旅游线路购物项目,以及总体购物时间和场次等详细信息,经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安排购物项目。这样才能真正保护游客的利益。
微博网友@白洋淀风景线:在不影响旅游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每天选择一次购物并限时90分还是可以接受的,但为了避免个别旅行社,借此项政策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应当是合法营业并且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获取回扣,佣金等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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