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新疆和硕县一单位女员工李某(化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一个叫张某的男子诈骗现金19.87万元。
据了解,受害人李某(化名)与这名男子于2015年9月5日在网上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之后的10天内,受害人李某(化名)就被所谓的“男友”以异地汇款的方式诈骗19.87万元,之后再也无法联系到张某,李某随即报案。
接案后,新疆和硕县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及银行卡交易明细,办案民警发现受害人汇入账号的款项,在当日短短的几十分钟内就被广东东莞、深圳、广州等三地的pos机刷走,该县公安机关刑侦大队将案件情况逐级上报至新疆刑侦总队,并被新疆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10月中旬,专案组奔赴广州、深圳等地,历时32天,与当地公安机关通力合作,走访摸排16个重点地区、20多家银行,最终在广东省新丰县、连平县两地分别将嫌疑人张某、叶某抓获。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叶某和张某,均系广东省连平县隆街镇人,从2015年6月至今,两人先后以虚假身份在网上购买POS机8部,运用十套银行卡,实施了多起诈骗。
据新疆和硕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虎介绍,就目前两人涉案的银行卡明细记录看,可疑资金已达700余万。随着案件侦破的进一步深入,此案还会涉及多名受害人,这起诈骗案件的更多细节也将会逐步披露。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