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层强化信息披露及时性、充分性,严厉打击各类信披违法违规大背景下,仍有一些上市公司不惜“以身试法”。奥特迅就因“迟报”董事长前期接受司法强制措施而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14日晚公司公告了因被立案调查而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12月11日,奥特迅公告称,因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董事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项,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还表示,目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晓霞已在公司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两天后,奥特迅又公告称,因上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公司接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如果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相关规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有意思的是,这单最近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例,实际上早在今年8月就有所端倪。在奥特迅8月26日公告董事长出事之前,奥特迅股价接连三个跌停板,但公司却没有发布任何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公司是否借当时大盘大跌而掩饰、拖延公告董事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回查8月26日奥特迅公告可见,公告称,公司近日接到董事长廖晓霞的家属通知并经核实得知其因个人涉及相关案件,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需要注意的是,公告中并没有透露公司接到廖晓霞家属通知的具体时间,其被司法机关调查的时间也没有具体表明。另外,在26日当天发布的一则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中显示,此次会议于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即便以通讯方式展开,但前日出席董事会,翌日就被采取司法手段显得异于常识。
对此,公司也在公告中极力声称目前(8月26日)廖晓霞仍能通过书面文件方式对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事项进行批复,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同时,公司也强调自成立以来一直遵纪守法,在董事会的决策模式和高管团队的运作模式方面坚持有效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内部控制。此外,从11月公司的一份重大事项进展公告中可知,廖晓霞已于11月19日(或更早)结束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返回公司恢复日常事务处理。
对此,证监会指出,因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将对奥特迅出具调查通知书,并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可以推测,公司很可能在8月26日第一次公告前即已知晓廖晓霞的“个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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