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
据澎湃新闻12月17日消息,根据各行业污染排放占比和配套标准规范制定进程,在时间安排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国家试点行业的基础上,增加涂料油墨生产、汽车制造、船舶制造等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共涉及5个大类、13个中小类行业;
第二阶段(自2016年7月1日起)增加工业涂装、工业涂布等行业,共涉及7大类、53个中小类行业;
第三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家具制造、医药制造、电子、橡胶塑料和木材加工等行业,共涉及12大类、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本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
据上海市环保局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自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为10元/千克,自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阶段)收费标准为15元/千克,自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阶段)收费标准为20元/千克。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通过本次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可加快推动有关企业按照本市VOCs减排计划和排放标准实施治理改造,预计到2017年底可使本市工业VOCs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上海市空气环境质量。
排污费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全部按要求上缴国库,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点用于上海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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