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今年8月19日,广西钦州某公司的会计叶某突然接到“老板”的QQ信息,被告知某合作公司已将一笔款项汇往公司账户,但因银行汇款需数个小时至一天才能到账,便要求叶某先行转账37万元至指定账户。为了不被识破,该团伙还发送了一张某银行的汇款截图给叶某。
在与“老板”的对话时,叶某查看该QQ号资料未发现不妥,且之前也收到过老板通过其它网络通讯工具下达的指令。叶某便执行了“老板”的指令,分数次向对方所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转账37万元。
转账完毕后,真正的老板韦某收到银行的转账提示后,叶某才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接报后,警方成立专案组立案全力开展侦查,并发现该团伙所使用的银行卡均为外省或本省多个城市且名字不符的银行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方发现文某、陆某等数人极有可能是该网络诈骗团伙成员。
10月,警方先后将文某、陆某等6人抓获,并在南宁市某民居内缴获该团伙作案用的笔记本电脑6台及手机8台。至此,该网络诈骗案告破。
据了解,文某是广西宾阳县人,今年4月份,听到朋友谈论做网上QQ诈骗赚钱很容易。其便萌生了做网上QQ诈骗赚钱的想法并很快付诸于事。简单了解方法后,文某便上网购买了一批电脑等设备,并在南宁市租赁一套房子用于“办公”。
今年5、6月份时,文某召集数个朋友一起从事网上QQ诈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从网上购买多个QQ号,并通过一些招聘网站寻找一些公司的资料,然后根据资料修改QQ资料,使该QQ看起来与对应公司老总的QQ一样。
完成前述准备工作后,该团伙便向对应公司人员的QQ发出好友请求。待对方接受后,他们便在聊天中假借“老板”的名义获取对方信任,又以假借“有一笔往来款”等理由,要求对方转账钱款到他们提供的银行卡中。
警方称,如不注意核实该QQ的真实性,未通过电话等其它通讯工具对转账汇款要求进行核对,便极易被文某等人诈骗成功。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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