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18日消息,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目前广西扶贫精准识别入户调查评分、评议公示、核实汇总分数等工作已完成,通过与各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剔除50万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人员。
广西是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截至去年底,还有贫困人口538万,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结合建档立卡“回头看”,今年10月广西全面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工作,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识别方法,进一步摸清摸准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等。
为防止出现“富人入选”现象,广西组织国土、公安、住建、工商、财政、编办、国税等部门,采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区所有识别对象的房产、车辆、经济实体、财政供养等情况进行检索。截至目前,自治区扶贫办采集到全区417.53万户共计1847.29万人及其家庭成员的2000万条信息,与各有关部门提供的与财产检索有关的1900万条信息数据进行比对。
有关结果显示,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农户50万户,有相关财产的农户家庭成员62万余人;其中31万人有车,3万人财政供养,1.7万人购置城镇土地,8.8万人开办公司,18万人购置城镇房产。
目前,自治区扶贫办已将农户财产检索结果发至各县进行核查。
根据贺州日报官网11月5日的报道,广西扶贫符合一票否决的情形一共列了8条:
1.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精装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50平米以上的农户。
2.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的农户(移民搬迁除外)。
3.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实体经济的农户。
4.现有价值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轿车、货车等。
5.有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含离退休),或在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户。
6.全家外出务工3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
7.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且有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
8.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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