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于今年4月8日。当日凌晨2时50分左右,刘某某、韩某伙同其他两人来到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官村的郭衡的住处外。刚刚吸食完毒品的4名犯罪嫌疑人开始点燃礼炮并随意投掷,其中两个名为“开天雷”的礼炮造成房屋内熟睡的郭衡被炸伤。4月10日,沈阳市警方将潜逃至盖县躲藏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12月17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证实郭衡被炸伤案确与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参与作案的有该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及保安。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造成伤者右侧血气胸致肺蒌陷,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双耳中度听觉障碍,损伤程度轻伤一级,全身烧伤为轻伤二级。
检方指控,自今年2月份起,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以泼油漆、打弹弓、随意投掷礼炮等方式对其公司开发的连泰美域小区东侧拆迁范围内的租户进行破坏、恐吓,以达到逼迫搬迁的目的。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同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应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刘某某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据郭衡的母亲陈燕透露,郭衡至今仍会对夜晚产生恐惧和不安,不敢闭眼睡觉,不敢独自入睡,稍有响动便会被惊醒。然而在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对孩子受伤显得无动于衷,即使看到孩子受伤时的惨状,也没有表示出歉意。目前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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