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业信息公司原总经理王小东一审获刑14年
广州日报讯 (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李琳)前天,在“广业公司窝案”中落马的广业信息公司原总经理王小东受贿案宣判,广州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小东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借单位的鸡,下自己的蛋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起,广业信息公司与广州佳俊公司负责人骆利涛商定合作三星显示器业务,该业务以购销三星显示器及相关产品为由,实质是拆借出广业信息公司的资金供骆利涛的公司使用,骆利涛按期返还广业信息公司本金及固定比例的利率。2008年7月至2014年1月,广业信息公司与骆利涛控制、指定的公司共签订2079份总金额为15.32亿余元的购销合同。其间,王小东为保证骆利涛的资金链不断裂,不断增大融资额度。
2009年8月,骆利涛按私下的约定不定期向王小东贿送财物。至2011年10月,王小东共收取骆利涛现金555.5万元,均由王小东自行支配、使用。
收钱后分钱给上司情妇
法院还查明,2011年,广业资产公司副总经理李和平和王小东商量,使用广业置业公司的资金与广州佳俊公司的骆利涛合作,骆利涛按每笔营业额的0.5%返还给王小东,由王小东和李和平的情妇马悦均分。
经查,2011年4月至2014年1月,广业经发公司共签订三星采购业务合同54份共1.33亿余元。其间,骆利涛按事先约定分期共送给王小东60.6万元,王小东从中分给马悦15万元。
2014年11月4日,广业资产公司代王小东向广州市检察院缴纳赃款140万元。
在该案开庭时,王小东曾如此自陈心迹:“没钱时想有钱,收钱后,钱放那儿又像定时炸弹,整天心神不宁……”
法院审理后认定王小东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并追缴王小东犯受贿罪的违法所得601.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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