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沙坪坝区,当事司机在现场向110民警演示如何踢坏栏杆 F11
当事保安在现场查看被踢坏的栏杆 F11
记者 于洋
18号晚上,沙区土湾某小区发生一起停车纠纷,一名业主因为没有缴停车费,保安拒绝他开车进小区,业主一怒之下,飞起一脚,踢烂了电动门闸的栏杆,需要赔偿2300元。民警问这名男子时,该男子称,没想过这是什么行为。
“两脚就踢成这个样子了”
沙区110快速接处警队民警刘强介绍,当天晚上7点过,民警接到土湾某小区物管报警称,一名业主不愿缴停车费,还踢坏了门闸栏杆。随后,110民警来到事发小区门口看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小区车辆入口处,门闸栏杆已被踢坏。
小区当事保安——一名60多岁的男子先给民警介绍情况,他指着白色轿车告诉民警:“这个业主没有缴停车费和物管费,我问他啷个不缴,他就喊我起杆,说他要进去。我说:你要给我解释(为什么不缴费)!他没有解释,下车走过去,两脚就踢成那个样子了!”
民警上前看到,车闸栏杆被踢弯,一端掉在地上,还有碎片,控制箱也有损坏。
“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驾驶员在哪里?”民警问。当事保安指着门闸处一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说,那就是司机。
民警将当事司机叫到跟前,当事司机是这样说的:“我要进去,他拦住,不准我进!我说为什么不准我进,他说我没有缴费,我说哪个规定的要缴费,物管就说,反正不准进。我要求了几次,他都不准我进。我就把那个推坏了,推成那个样子了。”
民警问:“小伙子,你觉得你这是什么行为?”男子回答说:“我还没有仔细想过!”民警告诉他:“你这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轻的,可以治安处罚,重的,达到一定标准,要追究刑事责任!”听到这里,男子笑了笑:“可能有这个概念嘛!听说过的!”
随后,民警还将当事司机叫到损坏的栏杆前,叫他演示一下如何踢坏的。司机扬起右脚,比划出往前踢的样子说:“我用脚推的!”
当事车主认为停车收费不合理
不过,男子辩解称:“我认为他收费不合理!”民警告诉他:“你认为不合理,可以向社区、街道和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但不能采取违法手段!”
一名业委会成员看到了纠纷一幕,他向民警解释了小区为什么收费。他称,这是一个老小区,里面很窄,没有收费前,很多其他小区的车辆都进来停起,最多时里面停了80多辆车,连消防通道都堵了,十分混乱,没有管理,导致了本小区有些业主无法停车。后来,为了方便管理,规范停车,业委会征求了小区业主意见,贴了通知,并向社区和街道作了汇报,于今年九十月份,才开始向进场停车的业主收费。为做到公平起见,有些两三个车的业主,原则上只允许停进来一辆车。
不过,针对业委会这名成员的说法,当事司机及其妻子却反驳称,没有人向他们征求过意见,他们也没有去开过会。
随后,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当事司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不对。民警将当事双方带往土湾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昨天,处警民警告诉记者,因为维修车闸需要2300元费用,金额不大,经过派出所民警警告教育,当事司机答应和物管方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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