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去年12月29日,清华附中在建体育馆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清华附中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法院。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15名责任人分获3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
杨泽中及施工方法定代表人张换丰、施工队长张焕良等15人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被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15人3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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