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人人网十年落幕,又一段青春记忆终结”、人人网即将关闭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热传。此后,人人网就此事件在官方微博上辟谣。
因“芭莎娱乐”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人人网关闭,经营人人网的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芭莎娱乐的经营者芭莎星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300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人人网:芭莎娱乐微信公号造谣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各委派两名代理律师出席此次庭审。
千橡网景公司诉称,该公司经营的人人网是中国领先的实名制社交网络平台,通过提供发布日志、保存相册、音乐视频等站内外资源分享等功能搭建了一个功能丰富高效的用户交流互动平台。
人人网称,2015年1月30日,芭莎星力公司在该公司微信公众号“芭莎娱乐”发布《人人网十年落幕又一段青春记忆终结》的文章。
该文歪曲事实,称“今天,人人网宣布,关闭站内系统,这个陪伴不少人走过青春岁月的社交网络,或许就此从行动上走上了最终的谢幕”、“还记得你有多久没有登录人人网了么?青春注定是要告别的,周杰伦结婚了,而我们这一代人最初的社交网络——人人网,也要关了”。
原告称,上述言论配以图片,以确定结论性的标题和文章内容,向社会表达了“人人网”要关闭的虚假事实。该文一经发布,被网友广泛传播,各大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争相转载,一度成为朋友圈刷屏的热文。
人人网称,该公司长期致力于“人人网”的品牌培植,从未以任何形式宣布或透露过要关停“人人网”。芭莎星力公司擅自发布虚假信息,给该公司及“人人网”品牌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公司合法权益。
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芭莎星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芭莎娱乐官网及芭莎娱乐公众号以及全国性网络媒体及全国性平面媒体的显著位置公开赔礼道歉100日,同时索赔经济损失、合理支出300万元。
人人网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明确表示,被告发文时,将人人网的LOGO设成黑白色的,“在中国只有葬礼上才会有黑白色调,被告恶搞我们的商标,导致我们与广告商洽谈业务受到很大的影响,股价也急剧下跌,经营受到很大冲击。在商标局人人网申请注册了彩色和黑白色的LOGO,但在实际使用中只用了彩色LOGO。”
人人网:芭莎娱乐微信公号造谣
芭莎娱乐:对人人网发展的揣测
被告芭莎公司辩称,“芭莎公司的文章只是对未来人人网的发展的一种揣测,是抒发怀旧的心情,并不构成捏造事实。各大媒体也都发表了人人网未来经营状况堪忧的报道,我们在这篇揣测文章后,还加了许多的‘或许’,而非捏造事实。”
芭莎公司认为,“涉案文中只有两处人人网关闭的字眼,并非该文主旨,整篇文章都是在帮助各大网民回忆‘人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在帮助人人网。”
被告代理人表示,“关于变化的LOGO,我们在使用之前,以前也曾有各大网站使用过了,至于黑白色调,只是对美学上的一种策划。在现实社会中,只有在灵堂里,黑白色调才是葬礼的意思,出了灵堂就什么都不代表,我们现在穿的衣服也包含了黑白色。”
芭莎公司称,人人网确实关闭了站内信,早在2014年下半年,网络上就有很多人人网经营不善、业绩大幅下滑的分析文章,芭莎公司的评论有依据,人人网应该去告其他真正对人人网怀有恶意的文章及公司。“芭莎涉案文章转载量极少,即使对人人网有什么消极影响,也是在人人网起诉芭莎娱乐之后,才掀起舆论的浪潮,而非涉案文章引起。”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专家观点微信公号有公众性发布者应负责
今天上午,中国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娜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是“芭莎娱乐”也好,还是近期涉案的“微秀生活”、“顶尖企业家思维”,只要是微信公众号,对于网民和公众来讲都有一个公众性,“而且不同于平时的微信群和朋友圈。”
黄娜认为,微信公众号成立的初衷就是传播,所以可以认定“芭莎娱乐”在发布涉案文章时就是想扩散和传播,因此从某种角度上讲,“他们并不想对发布的文章传播加以控制。”
黄娜说,微信公众号具有公众性,他们对于所发布的信息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无论是转载传播还是原创,都需要找到信息的源头与其核实并调查相关事实的真实程度,才可以对其进行传播。比如某公司CEO在文章中说,‘人人网站内系统将要关闭’,其他具有公众性的自媒体如想转述,必须与说这句话的CEO进行核实。”
“未核实到就不能转载,一经发现,如果被追责,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法院尚未就此案事实进行定论,可以根据双方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判断。未经核实、擅自传播,如认定为虚假新闻,当事人及企业肯定会因此产生影响。
2015年11月12日电影《夏洛特烦恼》在热映时便招致微信公众号“影画志”发文痛批,称该片全片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
因认为影片并未抄袭,这一批评令其名誉受损,电影出品方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编剧彭安宇(笔名“彭大魔”)、闫非共4原告将微信公众号“影画志”的开设者杨文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杨文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221万余元。
2015年11月18日,朝阳法院通报,因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网及电商的文章,擅用他的肖像致其名誉受损,万达集团老总王健林于11月16日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11月16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向王健林致歉。
2015年9月18日,朝阳法院通报称,因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发文称周杰伦为“汉奸”、“卖国贼”,知名歌手周杰伦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公众号认证的开办主体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60万元。
文/记者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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