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房国兴(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2015年12月15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房国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房国兴,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房国兴利用其担任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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