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2月22日电(记者刘林) 记者22日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该市自12月23日0时起到24日6时止,启动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应急响应,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据天津交管部门介绍,此次限行的具体措施是,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即:12月23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月24日0时到6时,双号通行。
交管部门提醒,此次限行时间分别为23日0时至24时、24日0时至6时,不是以往的7时至19时限行。限行区域是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全境),包括高速公路、蓟县山区道路等,不是以往的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限行。外埠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还需同时继续遵守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早晚高峰限行规定。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