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发改委:2016年经济运行调节做好7项重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15日至16日举办2015年经济运行调节培训班。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要求,明年经济运行调节工作要做好七项重点工作:一是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二是做好煤炭行业脱困,三是抓好售电侧改革和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四是组织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和春运,五是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分析和政策研究,六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创新经济运行调节手段。
体育总局局长:“十三五”将继续全面深化体育事业改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12月23日举行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介绍《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
刘鹏表示,下一步,将充分运用好评估报告的结果,特别是对准评估中梳理和提炼的重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结合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切实做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研制工作。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需要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十三五”时期,将继续全面深化体育事业改革,努力做好包括全民健身事业在内的各项体育工作。
保监会就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办法征求意见
据保监会网站12月23日消息,为了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空间,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我会拟修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目前已形成《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投资计划采取债权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当具有明确的还款安排。采用股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的,应当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根据办法,投资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政策;项目立项、开发、建设、运营等履行法定程序;具有或者预期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回报;融资主体最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监会出台保险保障基金业务监管办法
据保监会网站23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机制,保护投保人利益,防范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监会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财险基金和人身险基金的资金运用应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固定期限存款余额不得低于基金上月末余额的60%;委托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0%;括委托投资部分在内的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账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0%,其中,同一期单品种债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债券发行额的15%或基金上月末余额的2%;财险基金和人身险基金的资金运用应分别以各自的基金余额为基数计算有关比例。
《办法》依据《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运作及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晰业务职能划分,新增第五章“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监测与处置”,建立健全保监会和保障基金公司的联动机制;二是细化对保障基金公司的业务监管要求,如增加对不符合《办法》的监管措施、明确备案资料和信息报送要求等;三是简政放权,对保障基金公司日常业务监管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如保障基金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任免等;四是适度调整保险保障基金委托投资比例,并根据债券市场情况,适度调整投资品种的范围,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的最新分类标准,修改保险保障基金存放银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