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昨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推动市场对外开放,自2016年1月4日起,延长外汇交易时间至每日北京时间23:3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并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国内外汇市场发展、特别是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日益上升。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主要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这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改革举措。
公告称,人民币外汇市场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9:30~16:30调整至北京时间9:30~23:30(区域交易运行时间暂维持不变);外币拆借交易系统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7:00~19:00调整至北京时间7:00~23:30。连续交易,中间不休市。
兴业银行兼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延长外汇交易市场主要是为了满足人民币加入SDR后,人民币要和全球主要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规定,此举有望令境内人民币交易对境外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内外联动性也将进一步增强。“主要外汇交易市场不是一个地区概念,而是时区概念,要覆盖亚洲时间、北美时间和欧洲时间,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已可覆盖两大交易时区。”
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也表示,此次延长在岸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利于覆盖欧洲时段在岸汇率价格的真空,完善人民币汇率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并逐步迈向5X24小时的连续交易机制的形成。
另外,考虑到夜盘成交可能比较清淡,公告表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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