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并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根据通知,自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
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市场流动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仍以日间交易为主,并且最大程度反映中国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夜间交易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可能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汇率容易失真甚至有被操纵的可能。
招商银行同业金融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这是人民币外汇市场从青涩迈向成熟的重要一步。人民币加入SDR,逐步成为国际主要货币后,现有在岸市场的汇率交易安排,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参与方的需求,延长交易时间是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并逐步迈向5×24小时的连续交易机制的重要安排。延长在岸市场交易时间,有利于覆盖欧洲时段在岸汇率的价格真空,完善人民币汇率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
他还表示,央行鼓励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利于扩大在岸市场的成交量等,加强对离岸市场汇率的引导,避免离岸市场对在岸市场形成心理冲击,也有利于加速中国外汇市场融入全球汇市,但短期不大可能吸引境外机构大规模进入人民币外汇市场,因为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及完全放开资本管制。(记者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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