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纪委网站12月24日消息:近期,松江区纪委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趋势,严肃查处了数起党员干部参与一些协会组织或假借学习考察培训名义组织的公款旅游违纪案件,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区各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决性,带头正风肃纪。
1、2014年9月至10月,松江区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谈爱民假借学习培训名义组织会员单位相关人员赴内蒙古、广西公款旅游,并以购买土特产名义发放现金。经区机关党工委纪工委决定,给予谈爱民撤销区安监局党支部委员职务,免去其区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职务,责令13个单位的44名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2、2014年10月16日至21日,松江区洞泾镇砖桥贸易城管理办党支部书记沈仁龙在明知区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外出活动为乘邮轮赴韩国旅游的情况下,仍参加该次出国旅游并使用公司公款支付费用。经洞泾镇纪委决定,对沈仁龙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错误行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2014年10月,松江区新桥镇农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维忠在明知下属上海育新农贸市场负责人俞纪忠参加区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组织的出国旅游情形下,擅自批准并同意报销其公款旅游费用。经新桥镇纪委决定,对陈维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错误行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4年10月16日至21日,新桥镇上海育新农贸市场负责人俞纪忠在单位领导陈维忠同意下,参加区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组织的乘邮轮赴韩国旅游活动,并虚开旅游发票进行虚假报销。经新桥镇纪委决定,对俞纪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职务侵占)的错误行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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