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身为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曾在国企任业务经理的仲加杰,挪用公款80万美元炒股。不料股票大跌,无法填补窟窿,仲加杰遂潜逃至贵阳,以替人打游戏赚钱为生(本报11月4日曾报道)。14年后,仲加杰主动投案自首。昨天记者获悉,一中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仲加杰有期徒刑10年。
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0年间,仲加杰利用担任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代表公司向顺德市安达集装箱制造厂有限公司催收货款的过程中,采用收取货款不入账的手段,将公司公款8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662万余元)汇入香港大福财务公司,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后,上述钱款均未归还。2014年12月29日,仲加杰向市检一分检投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仲加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84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1月3日,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仲加杰当庭表示认罪。“我没有辩护,我对检方的指控全部认罪、悔罪。法院怎么判我都不会上诉。我想赔公司,毕竟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仲加杰说,自己和妻子在北京有一套共有房产,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愿意用来退赔公司,此外自己并无其他财产可以赔偿。
在最后陈述阶段,仲加杰流着泪说:“今天很多以前公司的人都来旁听,我想对公司的人说,请接受我的道歉。”
一中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仲加杰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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