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万科股权之争成为资本市场最吸引眼球的新闻,抛开争夺双方孰是孰非,万科股权之争,是对当下“万科模式”的一种冲击。这里所说的“万科模式”,指的是万科的股权结构模式,也即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模式。众所周知,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普遍呈现出“一股独大”的结构模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常都是绝对控股。少的持股30%至40%以上,多的持股比例达60%到70%。
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模式给公司治理留下巨大隐患,成为中国股市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比如,在“一股独大”的模式下,上市公司事务都由大股东说了算,上市公司成了大股东的提款机,中小投资者根本就没有话语权,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正是基于“一股独大”的劣根性,所以中国股市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希望“一股独大”的局面能够得到改善。但最终的事实表明,前次股改对“一股独大”结构模式的改变有限,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模式基本上得以保存与延续。
就是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万科保持了股权结构分散的模式。不仅第一大股东华润的持股比例长期控制在15%以内,而且万科的管理团队也是长期没有持有公司股权。这种股权分散的模式在A股市场凤毛麟角。但它却是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一种股权结构模式。因为这种股权结构模式可以避免“一股独大”模式下公司治理上所存在的很多问题。
比如,万科的第一大股东华润,很少插手万科的经营管理活动,放手发挥万科团队的聪明才智。实际上,万科能够发展成为现在的万科,这与华润的“放手”是分不开的。又如,由于华润持有万科的股权本来就不多,所以在上市公司大小非疯狂套现的今天,华润始终都没有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也正因为股权分散,所以在万科很少发生为了大股东利益而牺牲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情。可以说,正是这种股权分散的“万科模式”成就了万科今天的辉煌,“万科模式”是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模范模式”,这种“万科模式”应该在上市公司中大力推广。
当然,这种模式存在一个重大弊端,那就是容易受到资本市场“野蛮人”的入侵。因为股权结构分散,在“野蛮人”有钱就任性的情况下,很容易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因此,万科成为宝能系抢夺的目标是很自然的事情,更何况万科还是行业的龙头企业、领军人物,宝能系对其垂涎三尺是可以理解的。
但“万宝之争”对“万科模式”显然是一种损害。这场“万宝之争”的结果很有可能结束万科这种股权分散的结构模式,而回归到大股东控股的老路上去,这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就宝能系来说,如果夺得“万宝之争”的胜利,它必然成为万科的控股股东。而从万科方面来说,要打败宝能系,其万科联盟的持股也极可能将达到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总之,经过“万宝之争”,万科股权将由分散走向相对集中。
所以,中国股市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对A股市场稀缺的这种“万科模式”加以保护。允许这种股权分散的公司,在不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在董事会决定的情况下,阻挡外来“野蛮人”。在这方面,《证券法》与《公司法》也存在漏洞,给了“野蛮人”以可乘之机。(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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