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爷收到的包裹单。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安顺市民李大爷称, 12月初,他通过某电视的购物信息订购了一台便携式电脑,不料货到后,发现“电脑”竟只是一台智能手机,使用两天后,手机也无法充电和开机。
12月初, 85岁的李大爷在某卫视看到一则售卖便携式电脑的信息。 “这电脑看上去很漂亮,价格也不贵。 ” 随后,他拨打了电视上播出的购物热线询问,并决定订购一台,价格558元,货到付款。
几天后,李大爷收到对方邮寄过来的物品。 “当时觉得电视上买的东西肯定不会有质量问题,所以没有多想就把钱给付了。 ” 李大爷说,后来孙女来看他时,才知道自己买的根本不是什么便携式电脑,而是一台智能手机。
“而且手机也是坏的,用了两天就充不起电,无法开机了。 ” 李大爷说,当即按照收到包裹的寄件人地址,把 “便携式电脑”寄了回去。
本以为在7日内退货,对方会退还货款。 “刚开始打他们电话还有人接听,说已经收到货, 7个工作日内退款。 ” 李大爷孙女说,通过一次电话后,之后就再没接到对方的电话,而再打过去则无法打通。
“这肯定是个骗局。 ” 李大爷说。
消协提醒
记得验货再付款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试着拨打李大爷提供的号码0512-86177749,号码显示为江苏苏州,电话拨通后,语音提示:所有电话正在忙线中,已帮你预约专人回电,请耐心等候。说完后就自动挂断了电话。但直至昨天截稿前,记者也没有接到对方回电。
在李大爷提供的快递单上,记者看到寄件人栏只写了一个“黻”字。寄件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邮政0070信箱。记者在网上发现,很多网友也曾有过与李大爷一样的经历,遭遇骗局,且邮寄地址都一样。
安顺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电视购物或网购前,要谨慎、仔细查实商品信息,记住广告宣传的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以备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购买时尽量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收货时一定要做到先验货后付款,如发现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应拒付货款或拒绝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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