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3时,一男子来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鑫源派出所报案,自称在鑫源办事处崔家沟大转盘附近被人抢了1700元现金。
民警立即对报案男子进行安抚,并详细了解被抢的经过。这名男子自称姓胡,经营装载机。他说自己于12月9日在网上发布了一则招聘操作员启事,13日中午一名略阳男子电话联系自己前来应聘。胡某称两人见面简单沟通后,他便带领该男子前往开发区购买机器配件,当车行至崔家沟大转盘处,该男子见他车内放有现金,便临时起意,抓起现金跳车逃跑,他赶紧下车追赶,在转盘绿化带处抓获该男子,在他报警间隙,该男子趁机逃走。
民警随后根据胡某所说,开始对周围群众进行走访,并且调取交通卡口、街面监控,进行分析研判。但是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案情竟然出现了180度的反转。案发当日的情形与报案人胡某所述有着重大差异。于是民警立即联系胡某,胡某到案后,在民警的反复教育下终于道出了真相。
原来,案发当日,胡某与前来应聘的略阳男子邓某见面后,为考察了解邓某驾驶技术,便让邓某驾驶装载机进行试车,在试驾过程中,机器发生故障,胡某便认定是邓某在驾驶过程中将机器损坏,于是便提出让邓某赔偿。随后,胡某驾车带领邓某来到开发区,并且让其将银行卡内的现金全部取出,赔偿损坏的机器。邓某表示赔偿数额太大,自己无法承担,便准备离开,胡某见状便对邓某实施殴打,并让邓某跪倒在地,自己则脚踩邓某双手。随后,胡某开始打电话,邓某见状便趁机逃离。
邓某逃走后,胡某想到自己无法联系上邓某,损坏的机器无人赔偿。于是,心生一计,报警谎称自己被抢,然后企图利用警方为其寻找邓某。在了解到事情的全部真相后,民警对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胡某因涉嫌谎报案情、殴打他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800元罚款。
通讯员 齐汉新 李鹏宇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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