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国家发改委昨日对8家国际海运企业开出罚单。
因为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投标),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商船三井、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华轮威尔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日本东车轮船有限公司、智利航运滚装船务有限公司等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分别被处以2014年度与中国市场相关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销售额之4%至9%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4.07亿元。其中,日本邮船、川崎汽船、商船三井3家企业因为主动“自首”并提供了重要证据,免于或获得较轻的处罚。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调查证据显示,在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后至2012年的四年间,上述8家海运企业在进出口中国的滚装货物市场上,约定互不侵犯对方业务,通过串通投标、固定主要航线和汽车品牌的承运企业,掌控和抬高运费话语权,实施价格垄断,损害了汽车进出口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海运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影响面广,涵盖滚装货物进出口中国海运市场的北美-中国、欧洲-中国、中国-南美、中国-欧洲、中国近海等主要航线,涉及多个汽车品牌和工程机械品牌。
市场分析称,国家发改委此次调查紧随2013年欧盟和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的反垄断调查步调。日本在2013年对约定抬高运费的5家航运企业展开突袭调查,日本邮船和川崎汽船在2014年1月份遭受罚处。此外,欧盟反垄断调查名单中还包括全球航运巨头丹麦马士基集团、法国达飞海运和地中海航运。(记者刘映花)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