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深夜被异地盗刷,只要报警及时,即使银行不认账,也往往能依靠法院最终挽回损失,可要是让人当面刷卡转账,却不一定能讨回损失。北京二中院上午发布消息,从2012年到2014年,二中院受理的银行卡盗刷案件总共8件,而今年骤升到29件,此类案件的攀升幅度令人惊讶。
今年1月,人在北京的宋先生收到银行短信,称他的借记卡刚被转账和取款5.4万余元。宋先生立刻挂失、报警,并按民警提示到附近ATM机操作,使得银行卡被吞卡处理,同时留存了操作凭条。后来发现,转账、取款均发生在广东省茂名市的ATM机上。宋先生要求银行偿付所有损失,凭借事发后留存的证据,银行方面虽然拒绝,但法院最终支持宋先生的诉求。
相比之下,杨先生的遭遇比较悲催。他因拖欠信用卡透支本息10万多元被银行告上法庭。杨先生说,这是在2012年3月,有身穿银行制服、佩戴银行标志的陌生人上门,自称要帮他提高信用卡透支额度,杨先生于是让此人记录了这张卡的信息,并在对方所携带的POS机上刷卡支付手续费。杨先生认为,这笔钱根本不是他消费的,他不该还款。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是因为杨先生轻易向他人泄露信用卡信息,并使用来历不明的POS机刷卡,属未能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而且仅凭他的自述,不足以认定这次交易一定是他人盗刷。银行的诉求最终得到支持。
二中院调研发现,近两年内审理的30件银行卡盗刷上诉案件中,伪卡盗刷案件26件,占87%。犯罪分子都是异地盗刷,而且多是偏远地方,治安监控、ATM机监控录像系统不完备。为了规避单日ATM机取款和转账的限制,犯罪分子多在零点前后作案。
“有的公民没有开通银行的短信提醒,有时候是在事发之后十几天才去报警,这样无论这张卡是在哪里被盗刷,从证据上说,都很难认定这是一笔伪卡交易。”二中院民三庭罗珊法官说,在宋先生胜诉的那起案件中,从事发到ATM机吞卡,只有十多分钟,无论如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十多分钟内从广东赶到北京,以这种反应速度,认定“伪卡”就十分容易。
法官认为,除了日常生活中注意保管好密码之外,还特别要保管好绑定银行卡的手机。现在手机与银行业务绑定后,它就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有更强的财产属性和隐私性。有的当事人就起诉说,别人冒领了自己的信用卡并盗用自己的手机开卡透支。法官同时提醒,在使用公共WiFi时,不要进行网上支付,否则容易泄露银行卡信息。
一旦被盗刷后,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办理挂失,问清客服人员号码,以便将来发生诉讼时可以核实情况。挂失后还要尽快报警,然后到附近ATM机上,将已挂失的银行卡放入机器,让这张卡被吞掉,以证明卡主和银行卡都不在盗刷现场。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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