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杨雪 客户端记者 田雪皎) 12月24日,资阳乐至县法院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谭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进行复庭审理,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对这起民众热议、数百名村民联名要求对四名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小偷被打死”一案进行了宣判,对杨某甲等人分别判处四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6月24日,男子吴某窜至资阳乐至县劳动镇一村民家偷鸡被抓,4位村民将其捆绑殴打后,又将其吊绑于房梁石柱上殴打。约5小时后,吴某死亡,4村民主动报警投案。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并全程网络直播审理过程。
针对该案,审判长表示,公民的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小偷的人身权同样不可侵犯的法治底线。本案深刻警示,打死小偷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遇到小偷的正确处理方法是将其及时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由公权力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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