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安康讯(记者刘晓军)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如果丢了,卡里钱就有可能被冒领。日前,安康一储户26000元被盗取,当疑犯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
办理冒领业务时表情自然
11月24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城郊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银行营业网点报案,称怀疑有人冒领他人存款。在民警赶到之前,银行工作人员拖延时间,假装正常办理业务稳住取钱男子。“那个男子自称忘了密码,要求挂失,但这个人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很不像。于是我借复印身份证的机会,悄悄向领导汇报,报了案。”银行柜员小李说。5分钟后,城郊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调查。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男子姓陈,安康汉滨区人,开始什么也不承认。
“这个人以前就办过同样的挂失业务,也在我的柜台。”小李说,10月10日上午,陈某曾在她的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当时她看到本人和身份证照片不像,怀疑有问题,但对方说自己长胖了,“他当时表情自然,语气也很肯定,尽管怀疑,但是卡和身份证都没问题,最后还是给他办理了挂失业务。”
警方调取银行监控发现,陈某10月10日确实来办理过业务。在证据面前,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盗窃他人银行卡,企图冒领钱款的行为。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0月10日上午,陈某来到银行,用受害人胡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挂失密码,盗取了卡上26000元。
据受害人胡某介绍,他是个油漆工,10月10日上午在给主家干活时,把衣服换下来放在柜子抽屉里,期间来了一个人,问要不要买不锈钢材料,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后就走了。中午吃饭时,他才发现衣服里的200多元现金,还有夹着身份证和银行卡的驾照等东西都丢了。“我本人没有去,银行怎么随便就让别人把密码改了,还把我钱取走了?”胡某说,银行开始不承认他们有过失,找了好几次,才分两次把他的损失补回来了。
银行有义务核实储户身份
据了解,嫌疑人陈某今年28岁,平时是贴瓷砖的,目前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请逮捕。
陕西智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成宽说,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义务核实清楚储户真实身份,防止存款被冒领。此事件中,银行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明显存在过失,导致储户现金被他人盗取,应该对储户进行赔偿。
警方同时提醒,平时最好把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保管。如果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丢了,银行人士建议,马上打电话向银行进行口头挂失。挂失的时候需要失主提供卡号,如果记不住卡号,可以致电银行人工客服,报上身份证号码及最近几笔支取记录,银行能帮助查询到卡号。随后向警方报案,并补办临时身份证,再到银行办理正式的挂失服务并补办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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