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30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30日正式成立,管辖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内的案件。据介绍,这是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
2015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运作,涵盖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个片区。据广东自贸区相关部门统计,南沙片区挂牌后,人口及注册登记企业数量大幅增长。截至今年10月,南沙新区注册企业5473家,同比增长281%。
2015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同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记者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原南沙区人民法院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将集中受理、审理原由南沙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与南沙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案件。同时将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
广州市中院副院长舒扬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将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为依托,在审判权运行、专业化审判等方面开展探索,从而在全国范围内探索一条符合司法改革价值定位、适应自贸区发展建设需求的路径,为自贸区人民法院建设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