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锘。
陈思锘的工厂仍在开工,但他仍担心工厂随时被封。
因规划建地铁 增城一地块价格猛涨十倍 买卖双方签了协议却履行不畅 纠葛十余年无休止
十年前,陈思锘以100万元的价格买下增城新塘一块15亩的农地,不料,地铁竟规划建在这里,一时之间,这块农田成了“地铁上盖物业”,地价一下飙升到上千万元。而手握《土地转让协议》的陈思锘却没能获得这个利好,反而卷入和多个主体方复杂的利益纠葛中,纠葛持续十多年,至今地铁在建,周边商铺随之而起,唯独这块地还保持十几年前的样子,纠葛仍未休止。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
废地一夜涨价超十倍
陈思锘是增城一个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个体户。2002年,增城市东建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建公司)在朱村街山田村有一块面积15亩的土地。陈思锘找到该公司老板马赖建,双方谈下了租约并签订协议。
起初,陈思锘是租了这块地,到了2005年10月25日,与对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合同规定每亩6万元计,各项费用合计100万元。
签订合同后,陈思锘在地上建起了厂房,前后投入200多万元。但签约后,办理过户手续时对方却一直不配合。
起初,陈思锘对马赖建“爽约”颇为不解。直到后来,他才打听到一些风声。“听说要建地铁21号线,刚好在我的工厂门口。”陈思锘表示,自从有了建地铁的消息之后,这块工厂所在地的低价就一路往上飙,到现在,经评估,这块土地的价格至少要100万元/亩,当初他花100万元买下的这块土地,现在至少值1500万元。
官司上门
2006年3月。广州某银行黄石路支行向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称,马赖建的公司欠33.4万元银行利息。随后,这块土地被查封了。
陈思锘十分不解,2007年9月,他向增城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他和东建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有效。2008年8月,广州中院判决认为,陈思锘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但由于涉案土地被法院查封,不具备办证条件。
同时,广州市宝业工贸发展总公司也提出东建公司欠自己95.38万元债务,要求查封该地块。
陈思锘感到势头不对。既然东建公司欠着银行33万元,陈思锘决定帮他把这钱还了。不过这个想法最终被上述银行拒绝。
东建公司惹的这些官司,让陈思锘开始担心自己的工厂还能否保得住。
各说各有理
“我在和东建公司签订转让土地的协议前,去国土局查过册,这块土地是清白的。协议签了之后,就有这么多家单位冒出来,说东建公司欠他们的钱,这分明是马赖建与这些单位恶意串通。”陈思锘表示。
陈思锘还认为,东建公司欠黄石路支行的债务也是马赖建故意“做”出来的,目的就是要阻碍他获得这块“宝地”。
马赖建本人则否认与银行和宝业公司恶意串通。他表示,双方的利益出发点不一样,没有必要串通。
2014年9月,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提审。并于今年1月和5月两次开庭审理此案。省高院的法官表示,该案是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件的焦点是陈思锘对争议土地使用权有无实体权利,是否可以对抗对该土地查封的执行。
该案之前存在的程序问题是,东建公司在一审诉讼前已经注销(编者注:2004年2月16日公司注销),但一审、二审仍将东建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这是不恰当的。
陈思锘的代理律师表示,陈思锘与马赖建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以被两份生效的判决认定为有效,其已付清所有土地转让款,且自2003年以来,陈思锘一直实际占有、使用涉案土地,对涉案土地享有实体权利。
由于协议签订时涉案土地并没有被抵押、查封,生效判决也认定,涉案土地没有转移到陈思锘名下是因为东建公司违约所致,陈思锘在这一过程中没有过错,根据相关规定,陈思锘对涉案土地享有的实体权利足以排除对涉案土地的查封执行。
但另一方仍否认陈思锘的说法。
旺地烂尾 前途未卜
10年间,陈思锘和马赖建的东建公司之间前后进行了30多场官司,光各类材料就有一麻袋。
记者来到该地块看到,一排长约500米,宽约100米的厂房一字排开,20多名工人仍忙碌着。“全部身家都投在这块地,十多年来前后一共投入了800多万在打官司和工厂上面。这是一场输不起的官司。”
陈思锘说,他的厂房门外,就是地铁21号线象岭站的第四出口,地铁如今正在紧张施工。
按照计划,2017年,21号线就将开通,整个朱村大道都将是增城的一片商业旺地。
朱村街道办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镇上也曾组织过双方坐下来谈,但根本达不成一致。
“他们之间的纠葛也对这十多亩土地的招商和开发带来不小的影响。”据了解,这块土地是1994年取得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为30年,如今,光双方打官司就打了十多年,这块地的使用权限只剩下19年。
时至今日,多方的矛盾仍在持续,而土地周边的各类商业建筑则已见雏形,“目前看,官司还要继续打。”陈思锘说。
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