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昨晚公告称,12月24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裁决,并向公司送达了判决书。其中,17起案件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40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共计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损失424.64万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一分钟内涨超5%;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市场将之称为“光大乌龙指事件”。事后,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当天下午采取的对冲措施是内幕交易。(记者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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