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方舟子遇袭后,发起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下称安保资金)募集活动,却遭遇对款项使用的质疑。近日,著名媒体人王志安在微博中称,律师彭剑为其律所购买车辆所使用的银行账号,正是“安保资金”接收捐款的账号。王志安认为,所谓“安保资金”里的款项已被挪用。而彭剑则在回应中,质疑了王志安公布手中“证据”的获得渠道。
王志安称方舟子律师用捐款账号买车
近日,著名媒体人王志安在其微博发文指称,方舟子和律师彭剑挥霍“安保资金”善款,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根据微博内容,2010年9月20日,律师彭剑所在的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购买了一辆斯柯达昊锐1.4T汽车,购买地点是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汽车销售公司。王志安在微博中公布了相应的购车单据,同时根据公开资料,彭剑正是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让王志安最终怀疑“安保资金”被挪用的是,在他公布的购车单据中显示,该辆轿车的总价是18.5万元,彭剑刷卡支付了其中的17.9万多元,单据签名也为彭剑本人。但这个账号又恰是彭剑在网站上公布的安保资金捐款的募集账户。
对照王志安公布的单据中所显示的尾号为“1197”的账号,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的网站上看到,公布的安保资金收款账户为同一账号,账户所有人显示为彭剑。
王志安称此次披露的购车问题,线索也是来源于别人的爆料,之后自己介入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他表示,关于“安保资金”款项的使用问题,他还掌握有其他一些“爆料”及证据,将在日后逐步公布。
因方舟子遇袭筹集安保资金
2010年6月24日夜、2010年8月29日下午方舟子分别遭遇不明身份人员的袭击,根据“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正是因此事而起,为保障科技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彭剑以个人名义发起资金募集活动,承诺将筹集的款项用于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开支。
文中同时承诺,将依据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向监管小组公开账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接收的款项不用于受保护人士的任何个人生活开支、工作费用,也不用于对受保护人士的奖励、资助。同时作为发起人的彭剑,也不会在募集款项中取任何报酬。
根据媒体报道,在当年募集通告发出3天后,彭剑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账户已累积了3万元左右的捐款,并已通过正规机构雇请了保镖。
方舟子律师:要有人先查清王志安“证据来源”
昨日下午,在网上有微博以方舟子身份回应此事称,所谓“彭剑贪污安保资金为律所买车”纯属谣言,所谓“方舟子涉嫌诈骗”更是诽谤,依目前的情况,已够得上量刑定罪的标准,他将对王志安提起刑事自诉。
该微博还称,当年遇袭之后的十几天,是他一生中最危险的时期,案子未破,不知有无后续袭击,不知会不会袭击家属,安保资金刚刚募集,专职安保人员未到位,都靠彭律师及其律所员工义务当“安保”。
同时,他还透露,安保资金的募集并未受到此事影响,并晒出了网友转账捐款的截图照片。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尝试联系彭剑和方舟子回应上述问题。彭剑在短信中回复称,要有人先查清王志安“证据来源哪里、何种方式获得,才能回答剩余问题”,并称,民事诉讼法要求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来源。
文/本报记者刘汨
线索提供/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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