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三迪加州阳光小区业主在接到交房通知时,被告知自己的房屋面积增大了7-9个平米,超出的面积必须补缴房款。业主认为,面积误差比超过国家规定的3%,业主们不应再缴纳超出面积的房款。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合同中有关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约定,超过面积误差比3%的部分,公司将承担一半费用。对此,业主表示不满。
业主:签合同时未见合同争议条款
1月1日下午,姚女士说,去年5月,她在三迪加州阳光小区,购买了一套109平米的商品房。交房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她房屋的实测面积比预测增大约9平方米,须补交3万多元房款。姚女士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与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在关于“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的条款中显示:“本合同所载的建筑面积以宝鸡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定为准,若核定建筑面积与合同所载面积不符的,售价按核定的面积如数增减。”
据了解,该楼盘和姚女士有类似问题的还有200余户业主,“我们之前都不知道自己签的是合同,销售人员只是给我们拿着单页纸让签的,第一次买房许多问题根本就不懂,对于合同里产生争议的房屋面积增大如何处理的条款当时就没看到。”另一位业主王女士说,多位业主证实了王女士的说法。
一位购买88平米房子的业主称,他现在实测后的面积,除去赠送部分,多出了8.6平方米。王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之前买房时给我们说的是送一个房间,就是图这个便宜才买的房,现在让补交房款,等于之前说送的面积没有送,还要再掏钱,感觉被骗了。”
开发商:超出3%面积公司承担一半费用
对此,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杨经理表示,去年12月24日,他们在报纸上刊登了交房公告。其中,178#、179#两幢高层共384户,其中88平方米、109平方米的各增大7-9个平方米,共涉及256户。合同面积是第三方测量的,而最终面积是由住建部门测量的,误差是多种原因造成的。
杨经理介绍,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核定的面积如数增减的方式进行处理,所以就合同来讲开发商并未违约。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房款价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买受人和出卖人各承担50%的方式解决。
对于业主签单页纸合同的说法,杨经理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让消费者看过并签字按手印确认的,如果消费者说没看到合同,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之前承诺赠送一室的说法确实有,但赠送面积住建部门不会去测量,也不会写入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之中。
业内人士:赠送面积无产权无保障
宝鸡多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面积误差比都是按照主管部门测量的实际面积计算。赠送的面积开发商不会写进合同,住建部门也不会实际测量,也不会在房产证中体现,且没有产权,如果日后赠送面积出现问题,开发商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房屋实际测量面积超出预测面积在业内较常见,一般开发商都会在购房协议里选自行承担这一条,在业主和开发商协商情况下,业主几乎不可能有机会退房,若购房面积增加,同时意味着大修基金、物业、暖气费等费用跟着增加,建议消费者填写购房合同时看清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
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利民表示,开发商应对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消费者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法院会支持消费者要求撤销该格式条款请求。 华商报记者 赵钊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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