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卡山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赴卡山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目前,卡山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撤销了卡山自然保护区第6次调整,并立即停止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多次组成调研组赴卡山自然保护区就之前调减出保护区的区域进行实地调研、核查,对生态资源状况深入摸底,为全面保护好卡山自然保护区奠定了基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卡山自然保护区采矿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有关企业的查处工作正在调查核实之中。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障越冬安全。已设置迁徙通道6处,拆除了保护区内影响野生动物迁徙的道路、输水管道、部分渠段的围栏;新建野生动物饮水点56处,改造野生动物饮水水源地58处;启动野生动物冬季救护站和饲草料储备库建设,建成饲草料储备库2座,储备饲草料420吨。为切实加强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已着手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规规定。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强调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强调要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并对“补上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建设洁净新疆、美丽新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责任,全力推进洁净新疆、美丽新疆建设。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卡山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恢复生态区域原貌,进一步加强对保护区人为活动的监管,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相关法规制度,加快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自然保护区发展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实现精准保护、科学保护。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黄卫、哈尼巴提·沙布开、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及有关部门、地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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